(一)人才项目条件:
1.申报人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,有国内外创业经验或曾在国内外知名企业、机构担任过中高级技术(管理)职务;
2.拥有2-5名结构合理的创业团队,带头人及核心成员中至少有1名具有博士学位;
3.团队拥有国内领先技术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,符合桐乡市产业发展战略布局和产业技术创新需求,产业化前景较好;
4.2023年12月之前尚未在桐乡注册公司的创业项目;
原则上要求入选后12个月内完成企业注册并实际到资,且申报人在申报过程、后续落户注册公司中不得进行变更。项目申报人应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,注册资金实际到位率一般不低于50%,其中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在100万元以上。
满足以上人才项目条件的获奖项目可享受如下政策:
特等奖项目直接认定为桐乡A类创业项目,落地后可获得600万元奖励资助,并可获得500万基金股权投资;
一等奖项目直接认定为桐乡B类创业项目,落地后可获得400万元奖励资助,并可获得300万基金股权投资;
二等奖项目直接认定为桐乡C类创业项目,落地后可获得200万元奖励资助,并可获得200万基金股权投资;
三等奖项目获得人才项目邀约函,落地镇街后可获得最高100万元奖励资助。